廖月兰与广西阳光传奇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划拨裁定书
案号:(2014)青执字第1607-1号
判决日期:2014-12-12
法院: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廖月兰与广西阳光传奇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南劳人仲裁字(2014)第622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广西阳光传奇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人民币17900元到法院账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何明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谭雪梅
判决日期
201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