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谢建新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粤01民终8800号
判决日期:2019-09-03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广州天河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天河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谢建新、原审第三人广东省广晟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8)粤0104民初3220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8)粤0104民初3220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广州天河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9735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莫芳
审判员汤瑞
审判员杨凡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
书记员李泳筠
判决日期
2019-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