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益佳通电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皖1802民初6869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8-12-26
法院: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益佳通电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20日立案。2018年12月20日,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8755元,减半收取4377.5元,由原告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杜美龄
人民陪审员王明瑛
人民陪审员钟祥珠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程然
书记员李琤
判决日期
20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