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龙华与四川优尚杰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川0124民初6398号
判决日期:2018-12-07
法院: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龙华与被告四川优尚杰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争议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龙华及一般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庆林,被告四川优尚杰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吴兆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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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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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