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金平、吕梁市信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张金红、雒建军等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晋11民终239号
判决日期:2019-05-13
法院: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白金平因与被上诉人张金红、雒建军、白金凤、刘杰、薛新民、原审原告吕梁市信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源公司)、原审被告吕梁陶家庄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家庄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2018)晋1102民再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1月2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公开询问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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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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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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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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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