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专、刘长梅等与王少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皖0121民初2974号
判决日期:2018-10-08
法院:长丰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良专、刘长梅诉被告王少永、刘德绪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叶荣伟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良专、刘长梅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徐诚,被告王少永、刘德绪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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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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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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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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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