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川达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宋某等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冀0132民初157号
判决日期:2018-02-01
法院:元氏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元氏县川达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达汽车公司)、董如义、董祥龙、宋某、董雪、刘引儿、与被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安邦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川达汽车公司、董祥龙、董如义、宋某、董雪、刘引儿诉讼代理人张建民、被告安邦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张增武、乔昊公司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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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