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敏与成都市金冠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川0121民初3108号
判决日期:2017-08-29
法院:金堂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许敏与被告成都市金冠食品有限公司(下简称金冠食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许敏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丹、被告法定代表人吴建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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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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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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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