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925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文玉
联系方式:18974958307
注册时间:2010-01-29
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93号嘉盛.奥美城2001房
简介:
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含前置审批和许可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展开
案号: (2020)湘1229执恢18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李文玉
立案时间 2020-01-15
发布时间 2020-03-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1202民初13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湖南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朱黎明借款本金102万元及按月利率2%支付从2017年5月11日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并支付给原告朱黎明律师费损失57500元; 二、被告李志强、许志国对被告湖南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判决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湖南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49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9498元,由被告湖南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志强、许志国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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