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晟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999万元
法定代表人:焦浩
联系方式:15601058708
注册时间:2017-06-21
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砖厂北里154号楼8层805
简介:
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信息咨询;家居装饰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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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20)京0112执2047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焦浩
立案时间 2020-03-06
发布时间 2020-04-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12民初170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吴帅与北京晟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北京晟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退还吴帅押金3000元、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7月14日期间剩余的租金10 442元、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14日期间剩余的卫生费394元,以上共计13 836元,焦浩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三、北京晟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吴帅违约金6000元,焦浩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四、驳回吴帅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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