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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小卖部货物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 赣州 南康区
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07-31 18: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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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小卖部货物配送项目(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大余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余财购**************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的委托,对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小卖部货物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小卖部货物配送(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一、服务年限:叁年;学校将对中标人采取“扣分制”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建立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退出机制。配送期满后,中标人按照合同条款自然退出,重新进入招投标程序。 二、价格要求:配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出售价格。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悬挂或者摆放在食堂、超市显著位置; 四、配送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查验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一)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二)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三)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五)采购猪肉及其产品的,应当批批查验并留存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 五、禁止配送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的猪肉及其产品或者肉类制品; (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六)不得配送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七)不得配送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配送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六、配送的每种食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小时以上。 七、参照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布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学生餐营养指南》(标准编号:**/****-****),结合本地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带量食谱。 八、学校会严格核定和管理食堂食品价格和超市商品价格,学校不会从对外配送企业获取利益。 九、学校超市管理 (一)中标人应派专人协助学校对超市进行管理; (二)不得配送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三)学校对超市经营场地、设施按照非经营资产管理,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学校会定期对超市进行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和商品价格,实惠师生; (四)学校超市应坚持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确保安全、服务学生的经营理念,秉承平价销售的原则,为学生提供优质安全的食品。食品经营应在许可范围内,严禁超范围经营; (五)针对学校超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管理和承诺制度并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不合格食品清退和下架、食品销售操作规程、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岗位责任、日常检查、投诉受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主管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管理和承诺制度应上墙悬挂; (六)学校超市严禁配送《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标签内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未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散装食品,以及价格低廉、包装简陋的“五毛食品”“山寨食品”等;严格管控香烟、酒类(特别是烈性酒类)销售;严禁售卖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食品; (七)超市所有食品应当明码标价,且价格低于本地同类同期食品市场价格。 十、配送原则:配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小时,配送车内外洁净,做到每日清洁车内外卫生;车上食品不混合装运,不挤压;配送的食品全部要有相对应的防尘、防污措施,避免食品外露;配送时间符合要求,食品温度符合要求;配送时严格清查配送物品种类、数量、地点等是否相符,确保不漏项;配送到目的地后,有接收方代表签字。 十一、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应依法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并将学校食品安全纳入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十二、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等三部委第**号令)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意见》(赣府厅发〔****〕**号)等规定,切实强化学校、学生用餐服务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履行管理责任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迟报、漏报、瞒报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依纪依规从重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对中标人违法违规从事食堂配送和超市经营活动的,将终止其合同;如存在安全隐患,一律停业整顿,依法查处,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十四、投标人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与考核;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从业人员未参加岗前职业技能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十五、未尽事宜,按《江西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赣教办字〔****〕*号)文件执行。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年**月**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招标文件的购买:****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内)**∶**——**∶**,**∶**——**∶**,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十)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如果投标人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投标人的一般账户,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一般账户转入)转入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余支行;账号:********************-****)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托管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人还须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项目到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法:每月*日前支付上一月的费用,不计利息。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用固定收费即中标人缴纳人民币叁万元整。

(十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温馨提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域已全面禁烟(包括开标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茶水间等区域严禁吸烟,吸烟区设在大楼一楼外面)。

(十五)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电话:****-*******

传真:****-*******

邮箱:******登录后查看****.***

联系人:刘梅燕

网址: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建桂街

电话:****-*******

联系人:丁先生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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