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登录后查看***%股权及相关债权 |
项目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转让方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转让比例: |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登录后查看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万元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北交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原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信息披露条件要求的。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若被确定为受让方,本方同意如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本方将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款项、交易服务费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如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本方将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股权交易价款的**%(含保证金)及全部债权交易价款之和的金额作为首期付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并将债权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同时就剩余交易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剩余交易款项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支付完毕并按《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点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本方同意《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方债权本金****.**万元所产生的利息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计息期自****年*月*日至全部利息实际支付完毕前一日,年利率为*.**%,日利率=年利率/***。 (*)若被确定为受让方,本方同意在办理本次股权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标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不再使用“中建”字号,亦不得使用“中建”或与之相关的字样开展经营活动。 (*)本方提交受让申请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其中,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账面值为人民币****.**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保密承诺函,方可前往北交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或联系尽调事宜。 (联系人:尤先生;联系电话:***********) *、标的企业年度审计数据源于其****年**月**日财务报表。 *、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