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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罗木溪部分)—罗木溪(贤良路-公园路东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浙江 丽水 龙泉市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6-27 18: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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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罗木溪部分)—罗木溪(贤良路-公园路东段)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龙建招****-*****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中的二、定标办法中的*.定标原则及要素:“二、企业实力 *.企业资质(*分)按企业等级计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得*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得*分。”修改为:

“二、企业实力 *.企业资质(*分)按企业等级计分(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指牵头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得*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得*分。”

“三、企业信誉 *.企业荣誉(*分)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企业在三年内获奖情况计分,有省级及以上获奖项目的得满分*分,有设区市级奖项的得*分,有县级奖项的得*分,没有奖项的得*分。” 修改为:

“三、企业信誉 *.企业荣誉(*分)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指本项目联合体任一方),企业在三年内获奖情况计分,有省级及以上获奖项目的得满分*分,有设区市级奖项的得*分,有县级奖项的得*分,没有奖项的得*分。”

*、工程量清单中的汇总表格式以发布的清单控价中的汇总表格式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登录后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备案单位: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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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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