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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安局交警五大队(洋河中队)、交警高速四大队、洋河巡特警大队建设工程智能化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江苏 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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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6-27 1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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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市公安局交警五大队(洋河中队)、交警高速四大队、洋河巡特警大队建设工程智能化项目已经宿发改投资发〔****〕***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和区财政分别承担,出资比例为***%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一)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招标范围:智能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标前市场调查

(一)调查方式:通过咨询、论证方式选择*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二)推荐品牌情况:本次招标工程拟采用推荐品牌,技术参数与实际使用需求(功能和质量要求)符合,设置的实质性技术参数未指向特定的专利、品牌或技术路线,所推荐品牌均响应设置的实质性技术参数;推荐品牌通过调研确认属于同档次产品且价格均能满足最高投标限价的要求;取得推荐品牌标的的时间和服务等商务要求相差不大。

三、招标文件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类);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 ****年 ** 月 **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仅限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且担任该业绩项目负责人。

注:(*)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经加盖公章的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不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竣工验收时间(多个竣工验收时间,以最后一次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工程内容等内容。(*)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相应内容的,在投标文件中补充提供该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基价的**%作为预付款(承包人须提前提供保险担保等额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形式),项目按进度按每两月支付一次工程款,每次支付上两月实际发生经现场(经委托人、监理方共同确认的跟踪审计报告)验收合格工程量价款的**%(首次支付进度款时一次扣除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基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基价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基价=合同总价-暂列金额-工程按质论价费+设计变更+已完成的签证,最终合同基价以业主认可的跟踪审计报告为准。

*、委托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委托人方可支付。

因财政资金(或代建款项)未及时拨付至委托人、代建人处,造成委托人迟延付款的委托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均应提供正规合法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

代建方支付工程款的依据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的委托人(宿迁市公安局)、监理方共同确认的跟踪审计报告、付款申请、完工证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以及审计报告等。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本项目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

五、相关要求

*.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年**月**日**时**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登录后查看**.***

或招标代理邮箱:**********登录后查看**.***

监管部门邮箱:********登录后查看***.***

*. 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 ***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路心愚 ***********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东海大道**号兴邦商厦****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景原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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