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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告字[2024]10号)
福建 泉州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6-07 0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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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告字[2024]10号)
泉自然资告告字[2024]10号 登录后查看
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鲤****-**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鲤城区浮桥街道田中社区
年限: **年 容积率: *.***< 并且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现状土地条件:无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福建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在泉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海大厦)*幢***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付款方式及期限上述地块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个月内交清。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成交价款,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未支付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竞得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成交价款。新成立的公司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由我局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三、开工、竣工时间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年内竣工。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总额*‰的违约金。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海行政中心*栋*** 联 系 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登录后查看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开户账号:****************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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