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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彭街道丽景二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更正前:
原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中“(**)本项目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报价不以任何政策性优惠、减免、补贴等理由(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除外)不得减少报价,需按全体服务人员人数不低于** 人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计入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明细表。
更正后: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中“(**)本项目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的报价和各种用工形式的任何政策性优惠、减免、补贴等理由(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除外)不得减少报价,需按全体服务人员人数不低于** 人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计入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明细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采购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 *******.**元。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合同一签三年;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彭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名称:彭州市人民政府天彭街道办事处
地址:彭州市天彭街道东湖大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仕静秋
电话:***-********
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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