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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157]2024年档案托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 灞桥区
其他公告
6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6-15 12: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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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年档案托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档案托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服务期和保管期一年,自成交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年档案托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年档案托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登录后查看)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登录后查看)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

**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灞桥区纺一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西路*号*幢*****、*****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国飞

电话:***********

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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