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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手套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 内江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7-02 01: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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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用手套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样品递交详细信息不明确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服务要求中新增样品要求;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样品要求

*、样品清单

*.*、样品数量要求

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不同规格型号各*套。

医用橡胶检查手套不同规格型号各*套。

检查手套不同规格型号各*套。

登录后查看、送样要求

(*)按照样品清单的要求提供样品。

(*)样品递交要求:所有样品在评标专家看样时均不能有投标人、生产商的名称等类似信息标识(样品上有固定的相关信息应该有效遮挡,否则样品分不得分)。样品送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编号,评标专家看样时投标人必须回避。

(*)样品接收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年*月*日上午*.**-*.**分)

(*)在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所提交的样品和配件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保管,以便在最终交货时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质量标准供货,采购人对照中标人递交的样品进行验收,如中标人实际提供的货物与递交样品不相一致,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的包装、污损和评审中可能发生的破坏性查验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样品。*个工作日后不取回样品,则视为自动放弃样品的所有权,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样品。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样品由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样品递交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号**幢*层*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内江市财政局

投诉电话:****―*******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星桥街中段***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号**幢*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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