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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人民法院关于灵山县灵城镇环秀路双鹤丽苑第一层商铺03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广西 钦州 灵山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08 20: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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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灵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灵山县人民法院,网址:登录后查看****/**?)。对本院(****)桂****执***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梁宗冰名下位于灵山县灵城镇环秀路双鹤丽苑第一层商铺**号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详情:被执行人梁宗冰名下位于灵山县灵城镇环秀路双鹤丽苑第一层商铺**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灵房字第*********号,房屋建筑面积:***.**㎡】,经本院委托有关部门计税评估价格为*******.**元。

该商铺本院已查封,存在租赁,相关事项已依法公告。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保留价、起拍价为*******.**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不收取任何拍卖佣金。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予以罚款,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二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由于不可以开门进屋,请自行参观、看样,了解。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详情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能实地看样的不建议竞买;未看样的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请自行了解。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小时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小时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拍卖成交价款扣减保证金)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灵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否则将视为无异议。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不可以按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谢程鸿***********;执行局内勤:****-*******、****-*******。

联系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江南路*号灵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公告媒体:

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 登录后查看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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