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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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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 |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风神大道**号*栋***室 | *******.**元 |
合同包*(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工程类(登录后查看)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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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修工程 |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按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 | 翟学友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粤****************) | *******.** |
吕涛(采购人代表)、冯明梅、范绍武、林潮城、谢文林、唐姗琳、黄新东(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方可下载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现场支付:成交供应商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登录后查看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汇款支付:成交供应商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待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确认后,向成交供应商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交易服务费。当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成交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登录后查看)(注:本项目为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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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支付主体按上述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经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收费后,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
(*)采购人:
登录登录后查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中标(成交)供应商:
已办理登录后查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登录后查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未办理登录后查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登录后查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登录后查看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后,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联系方式:黄碧妃,(***)********
*.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质疑受理)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地址: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号之一
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江
电话:********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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