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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绥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绥宁****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已接受登录后查看(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全合同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中标范围:绥宁县****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施工,总里程**.*****(具体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成交通知书;
(*)补遗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规范;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捌拾陆万肆任柒佰壹拾捌元零肆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
*.因施工方原因引起逾期交工,每延期一天,处罚****元,处罚总额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
**.付款方式:所承包工程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甲方支付结算金额的**%扣留*%作为质量保金,待一年质保期过后退还剩余*%的质保金。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签订地点:绥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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