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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就宿豫区****年至****年城区亮化设施管理、维修、巡查项目进行市场调研,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宿豫区****年至****年城区亮化设施管理、维修、巡查项目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 | 主要用途及功能 | 估算价(万元) |
* | 宿豫区****年至****年城区亮化设施管理、维修、巡查项目 | 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拟定为宿豫区****年至****年城区亮化设施管理、维修、巡查项目进行采购,主要内容包括:路灯、景观灯、草坪灯、投光灯、路灯变压器、控制柜、配电箱、电缆、灯具及其相关的元器件等进行管理、维修、维护、巡查等。 | ***.****** |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组成、投标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具备输变电专业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证含以上)。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公告时间
****年**月**日 **:**至****年**月**日 **:**。
供应商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调研文件。
四、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 标的 | 详细功能、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 自身优势 | 参考价(万元) |
(二)提交证明资料:
*.
*.
*.
……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登录后查看**.***),其中明确要求产品制造商提供的调研资料请加盖制造商公章后上传。
(三)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四)供应商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登录后查看**.***),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宿迁市宿豫洪泽湖东路 ** 号(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 ** 区)
联系人:王卫国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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