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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艺术学院美术馆装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金花路**号安骏达仓储大厦*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大写:贰佰叁拾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安徽艺术学院美术馆装修工程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安徽艺术学院美术馆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自流坪环氧胶泥地面、防滑玻化砖地面,架空双层硬木地板,海吉布涂料墙面装饰、墙面细部装饰,防火门修整完善,强电插座安装,弱电数据插座安装,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以及配套管线的采购和安装、卫生间、楼梯间、设备机房、配电间、地下一层走廊、库房、后勤用房的天棚装饰,卫生间白色墙面瓷砖及卫生洁具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洪浩吉 执业证书信息:粤**************** |
评审专家名单:崔小春(组长)、王卫宏、汪道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的通知规定及相关优惠后计取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登录后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艺术学院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磋商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安徽艺术学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号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层
联系人:李渊、胡燕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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