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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一包,所报具体范围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 电子取证设备 | *套 |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注:磋商文件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相关的强制性标准。
(*)范围包括:本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售后期:二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
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潞州区金都苑(化家庄新建巷***米)东一号商铺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 ***-***-****。
*.*开标时间起**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晋久安(山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治市潞州区金都苑(化家庄新建巷***米)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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