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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中小学专递课堂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吉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珲春市
采购公告
99.544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31 10: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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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珲春市中小学专递课堂设备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珲春市中小学专递课堂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后查看(延吉市延边林区分院南侧)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登录后查看 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52号;

项目编号:JLTY-2024056;

项目名称:珲春市中小学专递课堂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登录后查看

最高限价: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智课终端、全高清录播系统、在线互动课堂软件、高清摄像机、吊装话筒、数字功放、线阵列音箱、无线手持麦克、互动液晶电视、新媒体制播系统、无线摄像机、枪式麦克风、三脚架、麦克风落地支架等(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供货地点:珲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2近1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 登录后查看)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登录后查看)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7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3.8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已经注册过的投标人不需要重复注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包含串休日)。

地点:登录后查看(延吉市延边林区分院南侧)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人近一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期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中国政府采购网( 登录后查看)”或“信用中国”( 登录后查看)网上查询本公司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注: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否则不予受理。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登录后查看,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 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五、开启

时间:登录后查看 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珲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地 址:珲春市靖和街育才胡同400号 

联系方式:张俊鹏 登录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延吉市延边林区分院南侧

联系方式:曲梦妮 登录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梦妮

电   话:登录后查看

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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