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关于濉溪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综合楼、宿舍楼、食堂室)办公家具采购的答疑情况说明
关于濉溪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综合楼、宿舍楼、食堂室)办公家具采购的答疑情况说明
安徽
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08 09:32:18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关于濉溪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综合楼、宿舍楼、食堂室)办公家具采购的答疑情况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原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修改为****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

疑问*:投标人资格条件:应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而排斥代理商,严重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答:招标人根据项目本身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是为了更好的保证产品质量,防止出现贴牌、套牌等假冒伪劣产品。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投标人综合评审打分表 *、投标制造商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分,没有不得分。要求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排斥和限制竞争且与履行合同无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答:这是基于对企业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的一种考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实力和创新能力,按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说明!

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7696581266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