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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速公路变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辽宁 葫芦岛
招标公告
19.87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8-31 11:04:37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速公路变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街**-*号楼三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速公路变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激光警示灯、警报、专用支架、喇叭、长排灯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天内完成交付(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街**-*号楼三单元***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街**-*号楼三单元***(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街**-*号楼三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需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号        

联系方式:沈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号楼*单元***            

联系方式:刘经理****-*******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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