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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省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州恒玖大厦2103-1室)房屋租赁权 项目的公告
浙江 温州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6-21 21: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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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相关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登录后查看

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州恒玖大厦****-*室房屋租赁权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四、采购内容:

标项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规划 功能 首年租金底价(元) 租赁期限 竞租保证金(元)
* 温州恒玖大厦****-*室 ***.** 办公 ******.* *年 ******

五、竞租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竞租人按《招租文件》规定报名成功并缴纳竞租保证金。

六、竞租报名

*.报名时间:本次招租项目公告期即日起至****年*月**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递交材料:现场报名。将报名表及报名资料盖公章,现场报名送至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恒玖大厦三楼***室。

*.竞租保证金: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竞租保证金,缴纳主体须与竞租主体一致。

七、竞租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下午,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恒玖大厦三楼***室。

八、竞租须知

*.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租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本房产不允许开展***金融类服务、医疗及其他与周边氛围不适应、污染性的业态。

*.中标规则:

⑴公告期内如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报名,可按不低于竞租底价的报价直接中标;

⑵以投标文件中的年租金报价按高到低进行排序,最高价为中标人(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除外);

⑶如不同投标人报价同为最高价的,则现场再进行报价,以最高价中标;原承租人参与投标且报价有效的,如接受上述最高价的,则可优先承租,即为中标人。

⑷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结果公告期满后发布成交通知书。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⑴未按规定签章的投标文件;

⑵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

⑶低于底价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竞租成交后,中标人必须当场签署《公开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否则,按中标人自动放弃论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物由原承租人中标的:原承租人要在公开招租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不得迟于原合同届满前**天)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清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租金从原合同届满次日开始计算。中标人未在约定期限签订租赁合同,按中标人自动放弃论处,已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可对本招租标的再行组织招租。

*.标的物由其他投标人中标的:中标人要在公开招租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清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租金从不迟于招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天开始计算。中标人未在约定期限签订租赁合同,按中标人自动放弃论处,已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可对本招租标的再行组织招租。

*.若中标人为非原承租人的,中标人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果因出租方无法顺利收回租赁房屋原因导致延迟交付的,不视为出租方违约,租赁期限从清退原承租户开始,以实际交付之日算起。如中标人因此要求放弃租赁权并返还投标保证金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中标人与出租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保证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

*.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转租。

**.竞租人未中标的,其竞租保证金在招租竞租会结束当天起开始办理退还手续,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 其他事项: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业务联系电话:****-********戴先生

十、采购文件下载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采购公告附件。

以下附件格式及要求不得更改。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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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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