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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桔子洲景区管理处咸嘉湖景区物业日常维护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湖南 长沙
招标公告
8888.1152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2-23 11: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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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桔子洲景区管理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登录后查看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项目管理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  咸嘉湖景区物业日常维护续签合同    (*)采购计划编号: ****-************    *.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咸嘉湖景区物业日常维护 物业管理服务 咸嘉湖景区物业日常维护,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项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佰肆拾捌万伍仟伍佰玖拾陆元陆角捌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备注:一年度服务费包含该年度的设施设备维护维修人员费、保洁服务费、安保服务费、景区运营费(含游客服务中心服务人员与摆渡车司机人员费、水电费)。 *.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 履行期限: ****-**-** —— ****-**-** *.*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与滨湖路临界处,咸嘉湖景区 *.*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月*日至****年*月**日),由招标代理公司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再签订,合同三年总金额:********.**元,一年金额:*******.**元/年。 *.*.*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费用按月考核按月支付(由甲方每月【** 】日前对乙方完成上月服务考核并根据月度服务考核结果进行结算,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相关票据后*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结算方式 *.* 资金支付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 收款账户: 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 质量要求 (一)岗位及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人,岗位设置情况如下:项目经理*名,综合文员*名,安保人员**名(含*名安保主管)、保洁人员**名(含*名保洁主管)、设施设备维护维修人员*名(含*名设备维修维护主管)、讲解员*名、摆渡车司机*名。 (*)乙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配人员(但费用包含在年度服务费内);进场后,各岗位人员配置可根据各项服务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总人员配备标准。 (二)安保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 (*)门岗执勤:负责车辆进出管理;负责岗亭及周边交通疏导工作;清理门岗及周边未经许可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兜售商品、黑车、黑摩的等违规行为;保持岗亭环境卫生整洁。 (*)安防巡逻:负责景区内安防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景区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预防抢劫、偷盗等刑事案件的发生。 (*)消防安全:负责景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与器材运行正常预防发生各类火情火警。 (*)文明劝导:做好文明劝导,对损坏景区道路、涵洞、园林绿化、园林小品等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及时劝导制止、处理各类不文明行为造成的后果,对于已经损坏的设施及时取证、报告、处理、跟进与反馈。 (*)秩序维护: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接待秩序维护工作。 (*)应急处置:做好突发事件、拆迁维稳等应急处置工作。 (*)资料报送:做好安保人员日常考核、巡逻与处置台帐等行政工作,做好资料报送工作。 (*)甲方指派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服务要求: (*)建立健全安保服务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确保保安队伍规范化管理。 (*)制订切实可行的保安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火灾、爆炸等消防事故,溺水、坠落、踩踏等人身伤亡事故,严重的盗窃、破坏及群体事件,重大交通事故,刑事及重大治安案件等乙方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为*。 (*)优化配置安保设备,提供高水平的安保服务。 (*)提升形象,倡导“人性化”安保服务理念,提供高品质安保服务。 (*)强化主人翁精神,及时发现并处理违反景区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加强团队建设,定期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消防演练。 (*)规范奖惩机制,做好自我监督,提高安保人员工作积极性。 (*)形象岗位人员(如**小镇内街入口保安人员)必须有保安员证,持证上岗; (三)保洁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服务范围: 本项目保洁范围为景区移交范围内道路及广场、游路等硬质铺装、绿地保洁面积、沙滩保洁、垃圾桶、环道覆盖段涵洞、标识标牌、灯杆灯具、栏杆、痤椅、亭廊、明沟、暗沟等公共设施保洁;*个公共厕所内外保洁;园区及室内建筑的平面与立面保洁;垃圾清运等。 服务内容: (*)平面保洁: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广场、涵道、栈道、栈桥、景区绿地保洁,垃圾桶、公共厕所、垃圾站等保洁; (*)立面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围墙、公益广告牌、庭院灯、路名牌、旗杆、休息椅、配电箱、电线杆、路灯杆、岗亭、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交接箱、观光车站牌、消防栓、栈道及栈桥栏杆等的保洁; (*)垃圾清运: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及其他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服务要求: (*)清洁卫生工作,实行“五定”原则(定人、定岗、定时、定量、定标准); (*)屋面平顶无堆积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及明显污渍; (*)门窗保证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 (*)休息座椅、标识标牌要求每天进行擦拭,不得留有污渍和积尘; (*)公共区域地面每天打扫,地板、扫脚、台阶等不得有垃圾及明显污渍; (*)道路、广场保证没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污迹; (*)绿化带及草坪内垃圾与枯枝落叶及时清理; (*)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保证干净、整洁、桶身无污物与缺损; (*)垃圾包日产日清、密封转运至垃圾中转站,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 (**)遇文明创建等重大活动开展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保洁工作; (**)乙方为本项目保洁服务配备道路机扫车*台,洒水车*台,垃圾转运车*台。 (四)市政维护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服务范围: 本项目市政维护范围包括本项目全部区域的市政设施设备巡查及日常维护,包括园林建筑(厕所)、园林小品(园灯、导游牌、果皮箱、园桌椅、栏杆、健身器材、井盖)、园路及铺装场地、园艺设施(主要为喷灌、喷泉)、园林电气设备(主要为广播、电视监控系统、景观照明,以及电子屏、水泵、配电箱、变压器、电动门、派接柜等)的巡查报修。 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内市政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含保洁),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不包括设施更新和建筑主体结构的修复,不包括设施设备大修。 服务要求: (*)道路设施日常维护要求:管、井积泥、非流动性死水,不超过管径或井底深度的四分之一;道路排水管、井无堵塞现象;各类窨井及雨水井井圈、井盖和泄水板完好;井盖无震动声响;管渠、留泥井、清运淤泥,无二次污染;路面积水(静态)不超过*㎡。 (*)给排水系统设备运行维护要求:给排水系统的设施、设备,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消防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等正常运行使用,日常进行维护;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排水系统通畅,做好防锈处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景观照明管理维护要求:对服务范围内供电系统变、高低压电器设备、变压器、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配电间**小时巡查并做好台账,确保正常运行使用;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每天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箱、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原件吹尘、清扫、紧固、温度检测并做好记录;照明系统的光源、开关、控制器、插座工作正常、灵敏有效、绝缘地接有效、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景区设施维护要求: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园路及铺装、园艺设施、园林电气、消防设施、标识标牌等松动、开启不灵活、脱榫、开焊、小五金件(门锁、钥匙等)缺损、破损的修理,快速、高效恢复设施正常使用,对于难度较大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损坏设施维护要有安全警戒,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消防系统设备管理维护要求: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启动灵活;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提高人防技能;每月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及时报修;按照规定每年进行换药检测。 (*)设施设备维护人员配备要求:水电工*人(高低压操作证*人、水工*人)、泥木工*人。 (*)设施设备维护程序要求:零星维修施工前须将施工方案报管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遇特殊情况,时间紧迫,可先与管理部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一边施工一边补相关手续。零星维修的材料均由甲方负责采购。 (*)档案资料管理要求:维护景区管理部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由甲方交付给乙方的市政及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等资料(原件由甲方档案室保管),乙方应妥善进行存档、保密,若资料发生泄露,甲方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维护管理有关资料整理并无条件移交甲方。 (五)景区运营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服务范围: 本项目景区运营范围包括游客服务中心运营、**小镇摆渡车运营、景区公共水电费缴纳。 服务内容: (*)游客服务中心运营: 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处理投诉。 (*)**小镇摆渡车运营:为**小镇工作员工提供景区内上下班接驳服务(行车线路为:*号车库入口前—**到家入口往返)、配合景区接待任务等临时性用车安排。 (*)景区公共水电费缴纳:每月按时抄写水电表读数并做好记录,及时缴纳公区水电费用。 服务要求: (*)游客服务中心运营要求:配备*名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牌;微笑待客,使用文明用语;主动询问游客需求,及时解答游客提问,准确介绍景区游览内容,为游客的游览活动提供参考意见;定期进行游客意见调查,收集游客意见;投诉处理制度健全,设专人接待受理游客投诉,认真听取游客诉求,耐心做好解释安抚工作,及时向投诉者反馈处理意见;通过影视设备或广播向游客宣传安全游览须知,在旅游高峰期和特殊时段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指示引导游客脱离危险。 (*)**小镇摆渡车运营要求:配备*名专职摆渡车司机,上下班高峰期(*:**-**:**、**:**-**:**)保证三台车正常运行,其余时段两台车运行,按指定线路行驶,不超速不超载,确保行车安全,保持车内整洁干净,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及时维修,带病车严禁上路。 (*)景区公共水电费缴纳工作要求:按时抄表,及时缴纳公区水电费,确保景区水电的正常使用。 *.*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未达到标准则按《咸嘉湖景区物业日常维护项目考核细则》(详见附件)进行扣分、扣款。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制度; (*)监督、检查、考核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乙方未达标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移交乙方使用。 (*)对本项目重要岗位人员岗位设置、选用、日常管理具有直接参与权和录用决定权。 (*)审定乙方提报的零星维修与大中型维修方案,为乙方的各类维护维修提供相关物料。 (*)协助协调乙方处理各类公共管理问题和公共关系。 (*)法律法规所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和管理制度并承担物业管理责任。 (*)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项目的某些专项管理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第三方。 (*)负责编制维护维修方案和协助甲方委托的专业公司编制大、中修方案,交甲方审定后配合实施。 (*)负责对所录用人员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持有相应职位的资格上岗证。 (*)乙方对各岗位人员的使用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给员工购买保险,如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乙方负责调处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妥善保管和使用本物业项目档案、物业服务档案资料,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接受甲方对各项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按要求对所查问题及时整改。 (*)根据甲方要求和标准做好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或其他公共、公益性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违约责任 *.*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未达到承诺标准的,在不终止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可按照《咸嘉湖景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执行相应处罚。 *.*经考核,乙方未能完成约定的管理目标,连续*个月考核结果不合格或一年内累计考核不合格次数达*次以上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本物业项目固有缺陷使乙方无法达到约定管理目标的除外),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当年度总服务费用*%的违约金,如造成对方其他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乙方根据本项目设施设备安全运营状况提出的维修计划,经确认合理的,如因甲方原因无法及时实施而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向甲方书面申报而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内容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此情况下甲方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其他条款 **.*本项目采取一般程序验收,即在一个合同年度的最后一个月进行一般程序验收,其他每月由甲方进行现场巡查及资料查验后进行综合考评。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本次招标期内续签合同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重新组织政府招标。 **.*如无另行约定,本项目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间的物业服务关系自然终止,乙方须向采购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资料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 **.*乙方应加强员工的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甲方的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签章处地址为书面文件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以上内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对方或行政司法部门按签章处地址寄送文件,邮寄第*天即视为已送达,怠于通知的一方应承担对其不利的一切后果。 **.*本次签订为服务期内第三年度物业服务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桔子洲头*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号湘江时代广场**栋*楼 法定代表人: 彭浩 法定代表人: 谢毅 委托代理人: 赵成立 委托代理人: 陈恩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附件列表: 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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