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元/年) |
******.**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第一年两个月租金之和(以成交价为准计算月租金),承租方未按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如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足额赔偿。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期支付,自租期起始日起计算,每 * 个月为一期。 |
租赁期限 |
*年(含免租期*个月)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收取),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第一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竞租人所提交的材料须经出租方审核,并由出租方进行最终资格审定。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租不接受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或自然人竞租。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负责人身份证;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的承诺文件;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法定代表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现场勘察确认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现场勘察确认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上述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租赁标的包括权属、结构、面积、装修装饰、所处位置、周边环境等相关情况及现状。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租期 * 年,租期起始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其中免租期 * 个月,免租期含在租期内,免租期为合同第*年度的第*至第*个月,免租期内免收租金。 *、租金按期支付,自租期起始日起计算,每 * 个月为一期。其余费用(如水电费等)按约定正常缴纳。承租方应按成交确认书要求的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当日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及以成交年租金报价为计算标准的第二期租金,以后每期租金于上一期第二个月最后一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完毕。承租方未按时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如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足额赔偿。 自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起始日起,次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本租赁标的的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两个月租金之和(以成交价为准计算月租金),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同时因本次公开招租行为而产生的资产价值评估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评估公司支付评估费人民币肆仟元整(¥****.**)。承租方未按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和评估费用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如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足额赔偿。 *、水电、排污设施及费用收取。出租方、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正式移交租赁物业之日起,承租方自行协调报装水电及排污设施,安装水表、电表及开设排污设施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水电设施以出租方名义进行报装的,水电费自承租方接收租赁物业之日开始按实际用水用电量收取并向出租方缴纳。如水电设施以承租方名义报装的,由承租方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缴纳。租赁期内如需向出租方缴纳水电费的,出租方、承租方一致同意:水、电费先使用后支付,由于供水、供电设施会产生损耗,水费单价按《南宁市城市供水价格价目表》非居民生活用水当期价格计算并收取**%正常用水损耗;电费单价按《广西电网销售电价表》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单一制,*-**千伏)当期价格计算并收取*%正常用电损耗。水电费按月收取,缴费时间以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管理单位发出的缴费通知书为准。如供水供电单位的水电费价格有调整的,则出租方有权按调整后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水电费。如承租方需出租方提供相关水电、排污设施报装材料的,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租方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出租方有权不予配合提供,承租方不能以未接通水电、排污设施为由要求出租方免租、减租或任何形式的补偿。 *、因租赁物业处于桥底,地势较低,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租赁期间汛期、雨季导致租赁物业内涝及租赁过程中桥梁坠物等风险,租赁物业内涝或由于桥梁坠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出租方补偿。 *、其他主要约定 (*)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办理营业许可证的必须自行办理,经营范围需合法有效,且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其他民事纠纷,并与出租方签订《桥下空间使用安全责任书》,严格按安全责任书内容执行。承租方负责租赁合同项下所有租赁物业的治安、消防及其他一切安全工作,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做好租赁、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市政、卫生等管理检查相关工作,如在租赁期间未能通过相关检查工作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期限内,因国家政策、政府规划及出租方或登录后查看、上级单位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物流、城市配送前置仓建设、充电桩安装等项目需要)或因交通、道路运营等公共利益需要或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中修养护需要使用桥底空间,需提前收回或需承租方配合拆除租赁物业或需承租方配合在租赁物业内建设安装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出租方有权收回全部或部分租赁物业,承租方接到出租方收回通知后,需在通知期限内退还租赁物业。出租方因上述原因提前收回租赁物业的,承租方同意放弃剩余租期的承租并无条件同意出租方收回全部或部分租赁物业,出租方收回租赁物业不做任何补偿。租赁物业部分收回的,收回当年租赁物业未收回部分年租金=收回当年租赁物业年租金/租赁物业面积×租赁物业未收回部分的面积。从收回部分租赁物业后的下一个计租年份起,每年年租金以未收回部分年租金为基数,每年递增*%。出租方部分收回租赁物业的,出租方、承租方应在收回通知送达承租方之日起一个月内就未收回部分的租赁物业范围、租金、结算事宜等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租赁未收回部分的租赁物业,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租赁物业,并不做任何补偿。 (*)租赁期限内,因国家政策、政府规划相关部门规定致使租赁物业用途改变的,承租方应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租赁物业,如承租方不愿意继续租用的,合同全部或部分解除,承租方应退还解除租赁的物业,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如承租方继续租赁的,出租方需调整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承租方同意按调整后的标准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承租方如因实际使用需求需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改造的,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将装修方案提交给出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出租方对装修方案的同意并不免除承租方根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租方装修需向政府部门报批的,承租方应自行负责报批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由此发生的政府部门审批等有关费用(若有)均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改造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在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动租赁物业的基础结构和设计结构,装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理。因租赁物业位于桥底,承租方在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桥梁或影响桥梁安全使用,且须遵守桥梁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承租方装修、使用造成桥梁发生安全问题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未尽事宜出租方与承租方在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意向承租方应自行通过现场查勘等方式了解租赁物业现状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竞租活动即视为已充分知悉租赁物业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需上传《现场勘察确认书》。(现场查看标的联系人:蔡女士,联系电话****-*******。) *、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意向承租方需自行阅知。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楼,联系电话:****-*******。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开户银行 |
登录后查看 |
账号 |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竞租申请承诺书 *、租赁合同 *、现场勘察确认书 *、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