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沈巷镇****年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标段名称 |
沈巷镇****年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二标段 |
标段编号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花园路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加新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地址 |
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
联系人及电话 |
林文栋***********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资质 |
投标报价(%) |
**.** |
项目负责人 |
胡晓丽(项目负责人);季孟臣(设计负责人);胡晓丽(施工负责人) |
证书编号:皖************(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皖************(施工负责人)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给水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 |
工期(天) |
*** |
质量承诺 |
设计:设计施工图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符合合格要求;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施工业绩:方村街道行春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设计业绩:含山县两山理论实践样板区(含中片区)建设项目-清溪镇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一期设计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投标报价(%) |
**.** |
项目负责人 |
叶伟(项目负责人);张家传(设计负责人);叶伟(施工负责人) |
证书编号:皖************(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皖************(施工负责人)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 |
工期(天) |
*** |
质量承诺 |
设计:设计施工图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符合合格要求;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施工业绩:沈巷镇****年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二标段)葛老八中心村建设;设计业绩:安徽省马郢田园文创微型产业聚集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投标报价(%) |
**.** |
项目负责人 |
贾志强(项目负责人);孟磊(设计负责人);贾志强(施工负责人) |
证书编号:皖************(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皖************(施工负责人)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市政道桥高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 |
工期(天) |
*** |
质量承诺 |
设计:设计施工图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符合合格要求;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施工业绩:南陵县许镇镇民一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设计业绩:铭传乡聚星粮驿****乡村振兴项目****工程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登录后查看: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登录后查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登录后查看),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