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ic/img_old/danger1.png?v=1.0)
0/200
![](/static/img_old/upload_img.png)
各潜在投标人:
贵港市****年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项目编号:***********************)已于****年*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相关事宜澄清如下: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第(*)小点原为:“(*)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现更正为:“(*)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投标人须附“信用承诺书”,其格式自行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相应对的信用承诺书模板(投标单位),并把该部分的内容附在“资格审查部分”中的“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中”。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要求工期”计划开、竣工日期原为:“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现更正为:“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定为:****年*月**日上午*时**分,现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四、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各投标人按照上传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本项目中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以发布的控制价内容为准。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 |
地址: | 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号 | 地址: | 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号(荷城世家)**幢**号商铺(荷城世家北面商铺中段)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杨仲彬 | 联系人: | 戈伟梅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登录后查看***.*** | |
网址: | 网址: |
****年*月**日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