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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取消/终止原因:一、将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一)资格审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应的检查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其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二、因采购人对资格条件作出修改,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终止,重新招标时间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后查看)。另在本次招标中已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若参加本项目下一次采购需要重新缴纳保证金,本次的投标保证金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退还。
更正日期: ****年*月**日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广福大道*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南岸区茶园新区行政中心*区*号楼***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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