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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城区西大街排水防涝管道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濮阳 清丰县
招标公告
561.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6-17 17: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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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城区西大街排水防涝管道改造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投资项目代码:****-******-**-**-******,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清丰县城市管理局,现委托登录后查看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丰县城区西大街排水防涝管道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混凝土管****-*****长度约***米,新建检查井约**座,新建雨水口约**座;道路破除恢复约****平方米;人行道铺设约****平方米(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清丰县城区;

*.*、资金来源:国债资金、县财政资金;

*.*、总投资额:约***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没有被冻结,不存在破产状态,须提供****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类似业绩:****年**月**日以来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至少*项(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信誉要求:根据法【****】***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若上述查询对象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查询结果页;(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将网页打印截图附入。),如有违规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查看/)”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填开标当天日期)**:**:**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后查看)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登录后查看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查看/)(注:使用****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查看/)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世栋

电话:***********

地址:清丰县黄河路**号

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心怡路绿地原盛国际*号楼*座**楼***室

联 系 人:郭阳阳、张琳洁

电 话:****-********

清丰县城市管理局

****年**月**日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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