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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马印记展馆布展及大食堂装修费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登录后查看受玉门市昌马镇南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昌马印记展馆布展及大食堂装修费用采购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询价采购,确定了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号
二、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四、竞价办法:低价评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投标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企业须提供详细的投标报价;
(*)投标企业须提供对本项目的工期及工程质量进行书面承诺;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登录后查看)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在“ 信用中国” 网站(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 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为外省企业可不提供“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登录后查看)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七、竞价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后查看">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上传资料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竞价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竞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玉门市昌马镇南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王宗云 联系电话:***********
地址:玉门市昌马镇
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联系人:包雪 联系电话:***********
地址:玉门市新市区
注:
*、供应商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相关询价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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