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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淀山湖镇环卫道路和公厕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第八点总体要求及人员设备要求中“(三)人员配置基本要求: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在投标人任职六个月以上,提供近六个月不间断的社保证明,否则为无效标。”更改为“(三)人员配置基本要求: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为无效标。”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中的评审项“项目经理同类项目管理经验▲: 具有同类项目管理经验的得*分。(提供相关环卫、管理部门的六个月以上的管理经验证明资料。)” 更改为“项目经理同类项目管理经验▲: 具有同类项目管理经验的得*分。(提供相关环卫或管理部门的管理经验证明资料。)”
更正日期:
无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
单位名称:昆山市淀山湖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昆山市淀山湖镇府前路**号
联系人:董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扬
电话:****-********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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