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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法院关于宁夏隆德县观泉街北西花苑13号综合楼00113、00213号商铺(变卖)的公告
宁夏 固原 隆德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10-13 21: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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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志学与被执行人毛永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毛永胜妻子名下位于宁夏隆德县观泉街北西花苑**号综合楼*****、*****号商铺进行评估。现将拍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宁夏隆德县观泉街北西花苑**号综合楼*****、*****号商铺(房产证号******)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卜巧红

价格: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拍卖财产特别声明:

*、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位置状况:估价对象坐落于固原市隆德县观泉街北西门花园**号综合楼*****号、*****号,四至为:东至文昌街,南至金鑫西花苑小区,西至育才北巷,北至人民路,距离县级商业中心(九隆购物广场)*.*千米。

(*)交通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交通路网密集,主要分布有人民路、育才北巷、文昌街、解放街等交通主次干道,附近通行*-*、*-*、*、**路公交汽车,距离隆德县汽车站约*.*千米,距离固原火车站约**千米,距离固原六盘山机场约**千米,交通便利、通达度较好,无交通管制。

(*)外部公共基础设施: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六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暖”,公共基础设施完善。

(*)外部公共配套设施: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有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登录后查看;隆德县第三中学、隆德县第一幼儿园、隆德县第二小学、隆德县一小、隆德县第二中学;隆德县人民医院、隆德县中医院等,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完善。

(*)商业繁华度及临街状况:估价对象北临人民路,距育才北巷、文昌街、解放街较近,所在区域地理位置较好,周边客流量较多,距离九隆购物广场、百货大楼、鑫月商城等月***米,该区域商业繁华度相对较好。

(*)周围环境:估价对象所在区域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较好,附近有古柳公园等,无明显的空气、水、噪声及土壤等污染。

(*)该商铺有抵押。

*、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建筑物状况

①基本状况:估价对象坐落于固原市隆德县观泉街北西门花园**号综合楼*****号、*****号,栋楼建成于****年,结构为混合,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

②装修装饰状况:估价对象栋楼外墙贴瓷砖,外门为不锈钢玻璃地弹门外带卷闸门,铝合金窗,室内一层地面铺*****×*****地砖,内墙面贴壁纸,顶棚为格栅吊顶,层高*.*米;室内二层地面铺*****×*****地砖,内墙面墙裙贴壁纸以上刷乳胶漆,顶棚为格栅吊顶四周石膏板装饰,层高*.*米;室内楼梯通往二层,楼梯踏步铺地砖,不锈钢栏杆及扶手。一层南侧室外带约**平方米彩钢房(购买时开发商赠送),地面铺地砖,墙面局部贴瓷砖,彩钢板墙及顶棚,层高*.*米。

③设施设备状况:估价对象所在栋楼水、暖、电等设施完备齐全。

经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结构稳定,主体无明显沉降现象,室内装修及设施设备维护及使用状况较好,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土地使用权状况

估价人员实地查勘实际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形状为矩形,土地现状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六通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暖、通讯”,宗地内“土地平整”。

(*)利用状况

估价对象现空置。

*、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房屋权益状况

估价委托人未向本机构提供估价对象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估价对象《隆德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显示不动产权利人为卜巧红,不动产登记证号为******,房屋坐落为观泉街北西门花园**号综合楼*****号、*****号,幢号为**号综合楼,房号为***、***,所在层为*-*层,总层数为*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一层**.**平方米,二层**.**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土地使用权权益状况

估价委托人未向本机构提供估价对象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估价对象《隆德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显示,土地状况: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地类(用途)为商业服务,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他项权利状况

根据估价委托人向本机构提供的《隆德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记载,估价对象已抵押、已查封,截止价值时点他项权利未解除。

(*)其他权利状况

根据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不存在土地使用管制及相邻关系等其他情况。

竞买人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时间:****年*月*日

网络平台:淘宝网

拍卖机构:宁夏隆德县人民法院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隆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

特此公告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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