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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衡公土告字[****]**号
根据衡水市桃城区土地管理委员会[****]*号会议纪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受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城分局委托,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 面积 |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建筑 系数 | 竞买 保证金 |
****-桃**号 | 聚英路以北,赵码路以东 | *****.**㎡ **.**亩 | 工业 | ≥*.* | **年 | ≥**% | ***.**万元 |
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桃地规[****]***号)要求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宗地投资强度≥***万元/亩亩均税收≥**万元/亩。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不动产单元代码****************************。
二、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等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登录后查看)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桃**号地块起始单价为**万元/亩,起始总价***.**万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以银行显示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年*月**日**时统一确认其竞买资格,通知参加拍卖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月**日**时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开户名称: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竞买保证金开户行地址:登录后查看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衡水市市民中心(南环西路***号)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齐女士孟先生电话:****-*******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城分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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