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元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个月租金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年缴纳,每年*月前**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年租金。 |
租赁期限 |
*年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报名提供); *.标的状况确认书;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身份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报名提供); *.标的状况确认书;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按现状招租,不包括场地内的设备及设施,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间,第一年租金不变,第*-*年,较第*年年租金基础上增*%;第*-*年,较第*-*年年租金基础上增*%。 *. 租赁期间(包括免租期),承租方为本房屋安全责任人,对承租标的消防、治安、安全、环保、卫生负全责。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治安、安全、环保、卫生规定,服从出租方、城区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环保、卫生检查和管理,如发生安全、环保、卫生责任事故,承租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装饰和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承租方可自行装修,但装修方案及选择的装修队伍的资质应事前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并与出租方和物业管理方签订装修合同。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租方装修需向政府部门报批的,承租方应自行负责报批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者许可证。由此发生的政府部门审批等有关费用(若有)均由承租方承担。上述装修方案经出租方批准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出租方的审批,不减轻或免除承租方责任,出租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由承租方装修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承租方进行补救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如造成出租方损失,承租方应当负责赔偿。 *.承租方在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动房屋的基础结构和原有的外观设计结构,装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未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该房产进行改建、增建,不得以任何形式毁坏该房产的主体结构。 *.租期为*年,免租期*个月(含在*年租期内)。 *.标的交付时间: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账号 |
******************* |
开户银行 |
登录后查看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承租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租赁合同 |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标的状况确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