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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人民法院关于商丘市梁园区团结路南安置2号楼1层营业房南数第4间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河南 商丘 宁陵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11-14 03: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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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宁陵县人民法院

关于商丘市梁园区团结路南安置*号楼*层营业房南数第*间房地产

第一次拍卖公告

宁陵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宁陵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宁陵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登录后查看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登录后查看*****_****.***),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商丘市梁园区团结路南安置*号楼*层营业房南数第*间房地产

该房产位于商丘市梁园区团结路南安置*号楼*层营业房南数第*间,房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估价对象范围包含房屋及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房屋总层数*层,所在层数为第*层,用途为商业,建筑结构为混合。

装修情况:外墙刷防水涂料,入户玻璃门,室内铺地板砖,内墙刷涂料,顶棚扣板吊顶。

特别提示:*、房产过户需符合不动产登记部门的相关规定

*、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

*、该房产有租赁情况

评估价格:**.**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租赁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宁陵县人民法院

开户行:登录后查看、开户账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登录后查看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登录后查看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登录后查看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登录后查看)”上查询。

宁陵县人民法院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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