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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接受委托,现定于****年*月**日**时,在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北四楼****室),依法对位于建安区许由街道办事处十里铺村三幢房屋建筑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许昌市建安区许由街道办事处十里铺村三幢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约*****.**㎡(详见:豫新时代资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拍卖资料》。
二、报名须知
请有意竞买者在考察、咨询清楚后须于****年*月**日**时前,持能证明符合竞买条件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履约金***万元,到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四楼****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在拍卖现场签订《竞买合同》并领取竞买号牌。
三、竞买人须具备的条件:
(一)、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提供的各种书面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四、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
五、特别说明:
(一)、本次拍卖的房产面积均由委托方或相关部门提供,拍卖成交后,以房管部门实测面积为准,若上述两者有所误差,拍卖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调不退。标的不实行“三包”服务。
(二)、此次标的成交后,办理过户登记时双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瑕疵为理由提出退标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履约金随即转为违约金、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东方今报》等新闻媒体发布。
八、竞买保证金/履约金缴纳方式:
电汇或转账(法人单位需从基本账户转账)递交
保证金/履约金:***万元(壹佰万元整)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开户行:登录后查看
户 名: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 **** **** **
竞买人存汇款单备注部分填写说明:建安产权拍字〔****〕 * 号
咨询地址:许昌市新兴路***号
咨询电话:****—******* ***********
报名地址: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四楼****室
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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