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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预算指标的通知》(桂财社〔****〕**号)文件精神,实施好我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辐射带动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帮助残疾人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发展能力、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博白县残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的养殖和种植企业中筛选一家企业作为博白县“阳光助残基地”,欢迎县内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阳光助残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养殖和种植的爱心企业报名参加。届时,我会将按规定对有关企业进行评审确定。
一、企业申报条件
*、在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达到一级基地不少于**万元的要求,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有相对稳定、适合残疾人的劳动生产项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助残意愿,无侵害残疾人权益和其他违法行为记录。
*、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地,有适合残疾人接受培训、劳动就业、发展生产的场所,场所环境、空气质量、污水排放、安全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为残疾人劳动就业提供合理便利的基本设施和辅助用品。
二、企业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年*月**日至**日
申报地点:博白县政务中心二楼残联窗口。
三、企业报名所需的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简介
附:企业报名登记表
报名联系人:郑海林
联系 电话: *******
博白县残疾人联合会
****年*月**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博白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企业报名登记表
企业名称 | 企业 法人 | 企业详细地址 | 注册 资金(万元) | 企业 联系人联系及电话 |
*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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