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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靖江市人民医院空调水系统管道清洗及水处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年); 服务期限:*年
*.维保内容:靖江市人民医院院内的中央空调水系统管道清洗及水处理,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无特定资质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需自行勘探现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于****年*月**日**:**前至现场报名(工作时间:上午*:**-**:**,下午**:**-**:**)。
*.报名地点:靖江市人民医院*号楼一楼后勤保障科
*.报名应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年*月*日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靖江市中洲东路**号靖江市人民医院*号楼二楼
六、如有信息发布及变更,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靖江市人民医院官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靖江市人民医院
电 话:****-********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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