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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西湖镇森林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兴业招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义安区启圣安防器材销售中心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义安区顺安镇东顺商贸城*栋****房东边网点
成交金额:*****.**元
货物类 |
名称:灭火弹 品牌(如有):浩晨馨 规格型号:****-*** 数量:**箱 单价:***元 |
采购人名称:铜陵市铜官区西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翠湖二路***号
电话:***********
采购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铜陵市铜冠商务大厦****室
电话:***********
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登录后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铜冠商务大厦****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铜官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铜陵市铜官区西湖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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