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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修改的内容:
*.原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并于****年*月**日**点**分前提交投标文件。”修改为“……并于****年**月*日**点**分前提交投标文件。”。
*.原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年*月**日**点**分”修改为“****年**月*日**点**分”。
*.原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中 “****年*月**日**点**分”修改为“****年**月*日**点**分”。
(二)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
*.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
*.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修改内容见本公告附件;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样品要求”中“(六)样品提供时间”修改为: ****年**月*日**:**至**:**。
(三)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公安局(采购单位)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公安局(采购单位)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公安局(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公安局(采购单位)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徐州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州市公安局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号(市规划馆南侧)
联系方式:****-********、********
说明: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公安局(采购单位)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公安局(采购单位)提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王加和
电 话:****-********、********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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