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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三亚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 三亚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5-05 11: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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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年三亚市建筑垃圾管理

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年三亚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年三亚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海南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年)》《三亚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年)》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和水平,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实现碳达峰、努力建设碳中和“先锋城市”为方向,全面提高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增进群众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推动城市治理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布局。科学编制全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布局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立和完善建筑垃圾全市统筹、综合施策、科学合理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科学施策,分类管控。按照分类排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方式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强源头管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环境污染。

(三)坚持因地制宜,效率优先。引导建筑垃圾减量排放,就近就地处置利用,加快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市场化推广;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运营,促进建筑行业绿色、循环发展。

(四)坚持安全保障,常态长效。完善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许可,联合执法、资源化利用、智能化管理等制度,形成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筑垃圾管理、资源化利用法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形成共建、共治、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名录管理,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新能源化工作,提升执法能力和行政效力。到****年底,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吨,全市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力争达**%以上。

四、组织领导

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由三亚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各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单位具体落实。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不少于*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成立工作专班,每月调度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

五、工作任务

(一)加强建筑垃圾排放(产生)环节管理

*.落实建筑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排放(产生)申报制度。工程发包单位是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直接责任人。

*.合理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建设(施工)单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施工方案确定后,应遵循“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原则,结合实际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职责分工。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总体策划、源头减量措施、分类收集与存放措施、排放控制措施、规范运输与处置以及相关保障措施等。将建筑垃圾处置纳入工程概算,通过施工图纸深化、施工方案优化、永临结合、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施工过程管控等措施,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倡导各类工程项目就近就便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增加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的利用。

*.落实建设(施工)工地源头减量。鼓励引导建筑工地开展建筑垃圾“零排放”试点项目建设。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文明施工内容,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在建筑(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建筑垃圾排放量。严格落实国家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等规定和技术标准,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装配式内装修,推广使用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绿色建材和施工周转工具。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首要责任,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要带头严格执行源头减量,督促建设单位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作为一项评审因素纳入招标文件,在合同文本中予以明确,并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

*.严格建筑垃圾排放“一证一点”管理。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二十日前,编制完成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区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并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项目产生所在地区人民政府为源头申报的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的教育培训。

(二)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管理

*.施行建筑垃圾燃油(气)运输车辆总量控制。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和运输企业保持在合理范围,确保运输车辆数量能满足实际工作和建筑垃圾运输市场需要,当前全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要实现总量控制,原则上现有燃油(气)车数量只减不增,新增新能源车优先纳入名录备案管理不受总量控制;鼓励支持国有企业独立参与或与社会企业联合开展建筑垃圾运输,积极稳妥推动运输车辆新能源化和标准化。

*.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力度,推动现有建筑垃圾燃油(气)车辆退坡和新能源车辆上新工作。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三亚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动态管理,对新能源车辆占比高和驾驶人员信息记录良好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优先纳入备案;鼓励引导新能源车辆错峰运输,增大运输频次,严格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使用***(车载自动诊断)远程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制定并执行污染事件、违法违章率、***和***在线率为主要内容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评退出机制。

*.严格建筑垃圾车辆准入管理。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合法运营资格,并在市公安局交管局车辆管理所注册。严格执行运输车辆名录制度,坚持对建筑垃圾种类、数量、运输车辆及线路去向等情况实行联单管理。建设(施工)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应与《三亚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按规定向辖区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实行“一车一证”运输。

*.完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制定《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条件》,明确整车、车厢、准载重量、车厢密闭、颜色和警示标识、车容车貌、车辆排放、智能化终端管理等标准。制定《建筑垃圾运输车物理机械式密闭厢体技术标准》,推行物理机械式全密闭车辆运输。现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年**月前完成机械式全密闭运输改造,新增车辆必须符合《建筑垃圾运输车物理机械式密闭厢体技术标准》。

*.严格建筑垃圾分类存放与运输。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严禁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在运输过程中要实行分类运输,不得混装混运,防止环境污染,要加强运输环节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建筑(施工)单位应对出场建筑垃圾进行分类称重(计量),及时记录,留存备查。在建筑(施工)现场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实时公示建筑垃圾出场排放量。禁止携载未分类的运输车辆出场。出场建筑垃圾应运往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或消纳场所。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科学编制本辖区内建筑垃圾运输线路,合理安排运输时段,实现“定点、定线、定时、定车、定责”五定运输管理。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线路管控和联合执法,确保建筑垃圾运输线路执法检查全覆盖。

*.加大联合执法保障力度,防止扬尘污染。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工地管理值守制度,市和区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公安交管、交通执法、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查处。开展源头排放、车辆运输和处置场地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无证运输、“三超一闯”、擅自改装车辆、未密闭运输以及飘散遗漏载运物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全规范运行,防止建筑垃圾在运输中造成大气污染。

(三)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管理

*.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资源化利用设施是指对建筑垃圾实施资源化处理,生产各类再生产品的场所,主要处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

要充分利用现有天涯区建筑废弃物处理厂(**万吨/年)已建成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全域覆盖保障。在《三亚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中明确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规模、选址,加快推进政府主导承载兜底型建筑垃圾消纳场(弃土场)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源化利用设施积极参与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到****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达**万吨/年以上。

*.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是指利用现有地块进行回填或堆高的场所,主要消纳工程渣土和经脱水或干化达标后的工程泥浆。天涯、吉阳、海棠、崖州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原则上各建设*个消纳能力**万立方米以上的建筑垃圾消纳场。

*.合理布局建设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临时堆放点)。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指用于堆放暂时无法进行利用的建筑垃圾和运输距离远、需要中转的建筑垃圾的场所。每个区至少建设*座转运调配场,以解决建筑垃圾中转储存问题。每个小区、行政村原则上都应设置*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对于三无小区或者条件有限的区域,可以采用定时、预约上门收集等方式解决建筑垃圾临时堆放问题。

*.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规范管理。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企业规范有序消纳处置和回收利用管理。严格规范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管理,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全部实行名录管理并每季度向社会公示,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符合扬尘污染、噪音污染等控制标准。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运营管理单位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实行信息公示、台账管理制度,及时有效公开所在位置、消纳种类、消纳时间等信息,如实记录消纳场建筑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按月或定期报告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或拒绝受纳建筑垃圾。

*.推动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处置按照分类排放方式实行分类处理,积极推动建筑垃圾处置科技创新、新技术的应用和减量排放。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应支付建筑垃圾处置费。工程渣土以工程回填、绿化用土、洼地填充、堆坡造景等综合利用处理方式为主,科学制定技术方案,采取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植被枯萎。拆除垃圾以进入固定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为主,鼓励现场处置。工程垃圾(施工垃圾)鼓励采取以现场处置为主,进入固定资源化利用设施处置相结合的方式。装修垃圾进入具备装修垃圾处置工艺的固定或临时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所处置。施工产生的工程泥浆应集中收集,经脱水或干化达标后外运处置,符合回填标准的用于土方回填。

(四)完善监管平台,推进智能管理

*.加快市级和属地建筑垃圾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在重点区域、关键节点及建筑垃圾主要运输线路上科学设置视频监控,以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为载体,实现排放、运输、消纳全过程智能监管。完善“三亚市工地扬尘监控及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信息监管平台”、“三亚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建设,全市总体形成“*+*+*”管理平台体系,推动集社会服务和管理功能为一体的全市共联共享建筑垃圾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总体管控、统筹协调、全程可溯、路径清晰的管理闭环,提高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推动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供需平台建设。结合建设(施工)单位间的处置需求,推动建筑工地供需平台智慧管理,在地形整理、工程填垫等环节合理利用建筑垃圾,优化工地间内转、挖填自平衡的排放制度。最大限度在全市各类建筑工地间实现建筑垃圾流动和对冲消化利用,充分利用好工地间挖填、工地内内转平衡功能,有效实现源头减量。把工程建设和规范排放结合挂钩,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因地制宜建设好各属地建筑垃圾管理全过程供需平台。

(五)加强建设(施工)企业和运输企业信用管理

市住建和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完善现有建设(施工)企业和运输企业信用管理制度,鼓励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垃圾治理创先争优,充分利用市场主体信用考核体系和诚信系统,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建设(施工)、运输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实施信用惩戒,提高违法成本。构建建筑垃圾管理市场诚信体系,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规范责任主体行为,接受公众举报,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信息。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法规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推动修订《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办法》,健全我市建筑垃圾管理法规,建立与上位法协调一致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体系,完善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全过程管理。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筑垃圾治理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领导小组牵头作用,高效及时协调工作中的问题,保证治理工作常态长效。

(三)落实职责分工。依据《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职能分工,加强行业指导、协调服务、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对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等实施全程监督。

(四)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建筑垃圾治理的重要性,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绿色发展意识、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基本常识普及。加大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推广使用培训,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扩大市场创造良好条件。

附件:*.相关术语及释义

      *.职责分工

      *.工作任务分解表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出场记录表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出场统计表

附件*

相关术语及释义

一、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弃物。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处置。

二、建筑垃圾分五类: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施工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

(一)工程渣土: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水利设施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

(二)工程泥浆:各类建(构)筑物桩基础、基坑围护结构以及泥水盾构、管网暗挖等施工产生的废弃和剩余泥浆。

(三)施工垃圾: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水利设施等在新建、改(扩)建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砂浆、模板等弃料。

(四)拆除垃圾: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金属、木材等废弃物。

(五)装修垃圾: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金属、木材、玻璃、塑料、包装纸等废弃物。

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建筑垃圾经就地利用、分散或集中处理转化为资源化利用产品量占同期建筑垃圾总排放产生量(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的比值,包括施工工地现场就地生产再生产品及经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处理生产再生产品。

计算公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建筑垃圾就地利用转化为资源化利用产品量+分散或集中处理转化为资源化利用产品量)÷同期建筑垃圾总排放产生量(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当地建筑垃圾直接利用、回填利用、回收利用、资源化利用等汇总的利用量,占同期建筑垃圾总排放产生量的百分比,包括工程渣土的堆山造景、场地找平、路基回填利用。

计算公式: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建筑垃圾直接利用量+回填利用量+回收利用量+资源化利用量)÷同期建筑垃圾总排放产生量

五、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当地纳入规范监管的建筑垃圾量占同期排放可造成环境影响的建筑垃圾总量的百分比,或可造成环境影响的建筑垃圾总量扣除发生乱堆乱放、私拉乱倒、破坏生态环境和发生安全问题的建筑垃圾量后的占比。

计算公式: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纳入规范监管的建筑垃圾量÷同期排放可造成环境影响的建筑垃圾总量

六、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以建筑垃圾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建筑材料和制品,包括再生材料(如再生粉料、再生骨料、路基材料等)和再生制品(如再生骨料混凝土及其构件、再生骨料砂浆、再生混合料、再生混凝土砖、再生混凝土砌块、再生混凝土墙板、再生装配式建材、环保砖、烧结砖和烧结砌块等)。

七、建筑垃圾消纳场:指市县政府统一规划、管理的,用于消纳建筑垃圾的场所。

八、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指用于堆放暂时无法进行利用的建筑垃圾和运输距离远、需要中转的建筑垃圾的场所。

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指对建筑垃圾中可利用的成分进行再加工,制成骨料、砌块等建筑材料的设施。

附件*

职责分工

一、市级部门负责分管行业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单位,主要负责三亚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全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指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负责收集和报送全市建筑垃圾治理情况﹐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工地和城镇国有土地房屋拆除工地建筑垃圾排放的监督管理;加强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引导建设、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通过信息平台交换利用建筑垃圾;负责园林绿化(含绿道)、城镇燃气工地建筑垃圾排放的监督管理;负责通信网维护、改造工程项目等工地建筑垃圾排放的监督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各区争取资金支持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建筑垃圾收费标准。

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各区财政部门落实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相关资金保障,研究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项目建设、再生产品生产和使用等方面财政补贴政策。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做好建筑垃圾中危险废物的规范管理工作;对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各区行政审批部门做好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及批后监管。

市公安局:负责修订完善《三亚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制定《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建筑垃圾运输车物理机械式密闭厢体技术标准》,明确整车、车厢、准载重量、车厢密闭、颜色和警示标识、车容车貌、车辆排放、智能化终端管理等标准;合理规划城市建成区建筑垃圾运输通道,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通行秩序;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无证运输、“三超一闯”、擅自改装车辆以及飘散遗漏载运物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建筑垃圾领域黑恶势力。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交通建设领域所属工程建设中的建筑垃圾管理,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力度,制定完善交通建设领域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具体规定,引导社会投资项目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督促各区交通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实施普通货运企业和运输车辆的道路经营许可监督管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已供待建地块(闲置土地)、入库储备地块乱倾倒和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排放的监督管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指导督促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消纳处置场与中转储运场所、临时分拣场所的选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做好供地保障工作,安排用地。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创新能力;支持建材生产企业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技术,鼓励装备研发;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企业,扶持、督促企业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研发,推广低耗能环保型新技术新工艺。

市税务局:负责贯彻落实资源化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开展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并加强相关工作力度,确保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开展农业农村部门项目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指导建筑垃圾在农业农村部门业务范畴内的可再生综合开发利用。

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力度,指导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水利领域的推广应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再生产品质量标准,加大再生产品的市场抽检力度。

二、属地政府是本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

各区政府(管委会):承担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研究解决建筑垃圾治理中重大事项,明确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和相关协调配合部门的职责,制定本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并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加快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有效推进;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综合利用等日常监督管理,建筑垃圾消纳场(弃土场)的建设和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建筑垃圾处置过程发生的违法案件。

各区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建筑垃圾运输许可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各社区、村(居):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综合利用等日常监督巡查,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过程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依法落实建筑垃圾排放告知制度,与建设、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垃圾排放管理承诺书》,联系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过程综合防控等工作。

附件*

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责任 主体 完成 时限
* 加强建筑垃圾排放(产生)环节管理 *.落实建筑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 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科工信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 ****年*月
*.合理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科信局 ****年*月
*.落实建设(施工)工地源头减量 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科工信局 ****年底
*.严格建筑垃圾排放“一证一点”管理 市住建局、各区行政审批部门 ****年*月
* 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的管理 *.施行建筑垃圾燃油(气)运输车辆总量控制 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年底
*.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强化《三亚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动态管理 市住建局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 ****年*月
*.严格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入管理 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各区行政审批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年*月
*.完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制定《建筑垃圾运输车物理机械式密闭厢体技术标准》 市公安局 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年*月
*.严格建筑垃圾分类存放与运输 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科工信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 ****年底
*.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各区政府(管委会)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年底
*.加大联合执法保障制度 市综合执法局 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年底
* 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管理 *.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万吨/年资源化项目 市住建局 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 ****年底
*.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 原则上各建设一个消纳能力在**万立方米以上的建筑垃圾消纳场 市住建局 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 ****年底
*.布局建设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临时堆放点) 每个区至少建设*座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每个小区、行政村原则上都应设置*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 市住建局 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 ****年底
*.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规范管理 市住建局 ****年底
*.推动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 市住建局 市资规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年底
* 完善监管平台推进智能管理 *.加快建筑垃圾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综合执法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 长期
*.推动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供需平台建设 市住建局 市综合执法局 ****年底
* 加强企业信用管理 完善信用管理,充分利用市场主体信用考核和诚信系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信用惩戒 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科工信局 ****年底

附件*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出场记录表

填表日期: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阶段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类别 重量(*) 备注
工程渣土
工程泥浆
工程垃圾 拆除垃圾 金属类
无机非金属类
混合类

附件*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出场统计表

填表日期:                                                            编号:

工程名称
总承包单位
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工期:          
工程规模 工程类型 £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 £市政设施
装配式 £是(装配率    %)  £否 装修交付标准 精装修(比例    %)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类别 重量(*) 备注
工程渣土
工程泥浆
工程垃圾 拆除垃圾 金属类
无机非金属类
混合类

注:*.装配率可参考《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

*.精装修比例指精装修面积占建筑面积的比例。

*.备注中可注明建筑垃圾具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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