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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粤澳深合国...
甘肃 甘南藏族自治州 合作市
成交公告
1.48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6-17 08: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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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粤澳深合国土储2024-02号)
粤澳深合国土储2024-02号 登录后查看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粤澳深合国土储****-**号 宗地总面积: **.******公顷 宗地坐落: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琴海西路东侧、胜洲二路南侧、厚朴道西侧、胜洲一路北侧
年限: **年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万元 受让单位: 登录后查看
备注: (一)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要求:*.上述宗地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竞得人不得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申请办理宗地开竣工延期手续。*.上述宗地建筑限高:≤**米。*.上述宗地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付清,土地价款支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支付总地价款的***%;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土地出让金,计入土地价款。*.上述宗地按以下时间开发建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之日起**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之日起**个月内竣工。*.竞得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登记住所)不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的,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个月内:办理完成变更注册地址到合作区的手续;或者在合作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建设、运营本项目地块(竞得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直接变更登记至该全资子公司名下,由该全资子公司承担本合同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不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竞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在领取上述宗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合作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竞得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宗地周边规划现状及宗地所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宗地以外规划调整一切事项。*.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上述宗地不设保留价。(二)产业发展要求: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合作区执行委员会签署《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下称《监管协议书》),如竞得人拒绝签订《监管协议书》的,则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无效,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并不予退还宗地竞买保证金。如宗地达到转让条件发生转让的,受让方须承接《监管协议书》中的权利和义务,并重新签订《监管协议书》,《监管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具体以《监管协议书》内容为准):*.建设内容:竞得人须承诺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用于承载澳门品牌扩产升级、保健品、食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总额及投资强度:竞得人须承诺截至项目投产后*年内,项目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 **亿元(含地价)。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额÷本项目总用地面积,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仅包括地价款、建安成本、设备投资,下同)不低于 *.**万元/平方米 (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元/平方米)。项目竣工验收后**个月内投产。*.招商引资指标:竞得人须承诺项目投产后五年内,项目须引入符合条件的澳资企业不少于**家,园区入驻率不低于**%(按项目总建筑面积计算)。所指的澳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合作区成立的法人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二)投资人应为澳门居民或者在澳门依法设立且从事经营不少于两年的法人,且澳资持股比例合计不低于**%。澳门居民和澳门法人的持股方式包括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但不含股权代持。*.土地使用权限制:项目配套用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不得分割及转让。项目产业用房在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时,最高可销售不超过其计容建筑面积的**%:(*)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出售。按栋划分单元的,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按层划分单元的,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不得在层内再进行分割,分割后的工业物业建筑形态应当符合工业生产的相关建筑要求。(*)受让人系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要求的企业。(*)转让价格按照“总成本+微利”原则确定,其中,总成本为本项目的全部实际投入,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成本、建设成本、期间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相关税费等,总成本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微利定义:以总成本为基数,按*%计算。(*)竞得人在转让前须要求受让人书面承诺:受让人若再次转让物业仅能将物业转让给竞得人,再次转让的价格不得高于折旧后的购置价格。(*)竞得人需在每次转让前将转让合同、受让人的主体资料等相关文件送到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处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如竞得人需以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及其配套设施进行融资抵押或质押,须在项目竣工投产后,取得合作区执行委员会书面同意,且竞得人须将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本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竞得人可以对建成后的建筑物进行出租,但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承租主体应为产业准入行业类别中的产业项目,同时竞得人应将引进的承租主体的相关资料报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处备案。(*)租金限价:产业用房起始租金最高不超过**元/平方米/月。以上租金价格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不变,三年后每年上涨不超过*%。*.股权处置限制:未经合作区执行委员会书面同意,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竞得人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变更。竞得人及竞得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擅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不包含第八条第*款规定的项目产业用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可视情形要求竞得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就上述事项出具承诺书。竞得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书作为合同的附件,系合同的组成部分。如因企业经营需要,在不导致企业控股权和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竞得人可向合作区执行委员会申请并经合作区执行委员会书面同意后进行股权调整。若竞得人成立项目公司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未经合作区执行委员会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其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拍卖、设置质押权等权利限制。

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单位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 号市民 服务中心* 号楼东副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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