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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方民族大学****-****年学生卧具销售资格
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所投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给予*%的价格扣除(需提供节能或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扣除)”取消;
*、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评审因素和指标”中技术响应修改为:“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参数指标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参数指标的,本项得*分。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一项加*分,最多加*分。【注:技术要求须提供佐证材料: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于参数指标中明确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如未出具视为负偏离)。正偏离经评委认可后方可加分;对于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指标,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满足要求的技术指标,如经评委判定不满足要求,则此项按照负偏离扣分处理;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评标时发现投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时视为无效标书;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 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人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二、样品”第*条修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递交的样品进行检查(投标人需在样品上贴标签,注明投标人名称),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样品进行封样留存,作为产品检验的依据。中标人实际供货时的产品品质要不低于投标样品品质,否则将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补充说明如下:学校在入取通知书中,明确学校提供的卧具由学生自愿购买,也可自行购置或携带。投标人须明白学校是在学生自愿购买的前提下进行卧具销售的,具体卧具销售数量以实际销售为准,采购人不保证卧具实际销售数量达到投标人预期;投标人应提前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判断生产数量,出现卧具滞销情况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方民族大学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号金源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瑾、王瑶、苏永刚
电话:****-*******、*******、*******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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