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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交[2024]330703011号)
浙江 金华
废标流标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5 11: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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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以下白龙清等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被处罚人

身份证号

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决定时间

1

白龙清

522401********9015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30700210054051

2024年04月03日

2

潘茂李

332527********2417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收缴已达报废标准的浙GAW280的小型轿车,强制报废,给予7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307002100540602

2024年04月07日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江北处罚中心(联系地址:金华市丰亭西路509号,联系电话:82303199)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5号楼五楼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425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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