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镜湖区排涝渠道及区管道路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管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标段名称 |
镜湖区排涝渠道及区管道路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管理项目 |
标段编号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号 |
联系人及电话 |
范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地址 |
芜湖市城市之光**地块二期**#楼*栋**楼****室 |
联系人及电话 |
潘鹏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
投标费率(%) |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黄思东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为止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登录后查看产业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类似业绩 |
*、登录后查看产业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黄思东);*、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黄思东) |
规定公示的企业荣誉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
投标费率(%) |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宋鹏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建[造]**************;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土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为止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富春湾大道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温州江心屿西园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类似业绩 |
*、温州江心屿西园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宋鹏);*、上城区景芳三堡单元 ******-**/**/**/***-** 地块商业兼容商务、城市轨道交通及社会停车场用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陈敏) |
规定公示的企业荣誉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投标费率(%) |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龚建华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为止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长丰县人民医院、长丰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长丰县中医院南区、长丰县传染病医院监理管理一体化项目*标段;*、阳光南岸小区三期全过程管理项目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类似业绩 |
*、长丰县人民医院、长丰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长丰县中医院南区、长丰县传染病医院监理管理一体化项目*标段(龚建华);*、阳光南岸小区三期全过程管理项目(洪梦求) |
规定公示的企业荣誉 |
无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登录后查看:投标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登录后查看: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评标基准价:*.**%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登录后查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登录后查看),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